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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093/nsr/nwad246。
这些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外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的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责任重大,环境界同仁担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面向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区域与全球重大挑战,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促进低碳清洁技术的全球转移转化;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科教联盟,发起全球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大科学计划及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行动计划,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全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进步。倡议书指出,拓展环境学科内涵,发展环境+学科新范式,提升学科社会服务能力。生态文明、碳中和与可持续发展正引领全球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环境管理、环境健康等学科建设,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新学科体系;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环境+学科群共同体建设,持续探索复合型环境人才培养模式;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公民素质教育,推动建立从小学到大学的全程环境教育、实践与科普体系。倡议书强调,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加快形成全过程创新链,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
8月15日,在浙江湖州举行的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朱彤作为代表发布《百名院士全国生态日倡议》。倡议书呼吁,支撑全球发展倡议,发起保护地球共同行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2018年上海市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焚烧处置能力281万吨/年。
加强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政策协调,从城市基础设施属性上科学处置垃圾,方能推进垃圾分类政策。产能过剩指数=年焚烧处置能力 / 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我对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29个省区市的计算,全国2022年平均产能过剩指数为100.99%,12个省区市产能过剩指数超过了100%。但是,这两份文件都没有清晰定义回收利用率。在考核指标的激励下,生活垃圾焚烧厂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工厂数量从2011年的130座倍增到了今年的927座,焚烧的处置能力在2022年底就超过100万吨/日,提前三年超额完成了十四五规划。
除了垃圾分类在源头上减少了焚烧量之外,在工厂的投资建设阶段,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能力的过高估计、焚烧企业抢占市场时的产能布局、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目的虚报数据、地区之间难以共享等等,都可能造成垃圾焚烧的产能过剩,即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情况。焚烧厂产能过剩住建部自十二五开始对焚烧设定明确考核指标,后又在《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简称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提高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如果地方政府仅根据资源化利用率的定义,发展焚烧就能实现考核目标,那就有动力兴建更多的焚烧厂,焚烧更多的垃圾。今年是中国强制垃圾分类的第四年,一系列政策不仅影响着居民的行为,也隐形地冲击了垃圾末端处置行业。中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多是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讲求经济回报。如果垃圾分类得到进一步推进,减量带来的垃圾焚烧厂吃不饱的情况可能会更加严重。
5月,芜湖生态委托上海青悦,一家关注环境数据的环保组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上的工厂运营数据做了整理。但自2020年起,中国垃圾焚烧行业被政府欠费的情况日渐严重。在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后,从上海的数据可以看到可回收物和湿垃圾回收量的增加,这是导致焚烧垃圾减少的一个因素但是,这两份文件都没有清晰定义回收利用率。
从气候变化角度,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因为被标签为绿色、低碳技术,产生的温室气体并没有被纳入监管。芜湖生态估算发现,垃圾焚烧发电的碳排放强度高达1,798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瓦时,远高于中国电网平均的约600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瓦时。
以产能过剩指数表示,如果该指数大于100%,则认为该区域可能存在生活垃圾焚烧产能过剩的情况。产能过剩指数=年焚烧处置能力 / 年生活垃圾产生量根据我对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29个省区市的计算,全国2022年平均产能过剩指数为100.99%,12个省区市产能过剩指数超过了100%。
在分类后垃圾减量、补贴不到位、健康和环境等因素影响下,是否要继续大干快上,是否还有利可图都未可知。谨慎新建,共建共享面对区域垃圾焚烧的产能过剩,通过谨慎新建、共建共享,以及加强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运、开展有条件的协同处置都是可能的解决之道。2016年,在住建部等制定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规划)中,有两个关键考核指标:到2020年,焚烧处理能力占比50%、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环境上,垃圾焚烧行业更是一个典型的欠债单位。但在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政策同步推进后,回收利用率这一关键考核指标的定义上却出现了分歧。但到2021年,住建部等印发的十四五规划中,回收利用率不见了,改用资源化利用率作为考核指标,要求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如果考核指标设定为包含焚烧,那么垃圾可以简单地一烧了之,就无法实现垃圾分类政策推动的减量、资源化等初衷。这种局面背后,是不同部委间相互矛盾的政策。
分类后焚烧减量目前中国只有上海市公布了可回收垃圾的量。要满足过剩的焚烧产能,反过来可能会使更多垃圾被焚烧处置,有违垃圾分类的初衷。
但自2020年起,中国垃圾焚烧行业被政府欠费的情况日渐严重。如果垃圾分类得到进一步推进,减量带来的垃圾焚烧厂吃不饱的情况可能会更加严重。
今年是中国强制垃圾分类的第四年,一系列政策不仅影响着居民的行为,也隐形地冲击了垃圾末端处置行业。2021年,上海市垃圾焚烧处置能力是765万吨/年,实际处置量为665.2万吨。焚烧的风险根据住建部的统计,2021年中国城市和县城共焚烧处置生活垃圾2.1亿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比率高达73%,焚烧量和焚烧比例的快速增长虽然在表面上缓解了垃圾围城的问题,但经济、健康和环境隐患更为严峻。在这四年里,中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数量和处置能力都翻了一番左右。
上海在2019年7月开始实施具有强制性的生活分类政策后,干垃圾的量不增反降。在同步印发的考核文件中,资源化利用率的计算不仅包括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还包括焚烧和填埋。
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中对回收利用率做了定义:指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量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百分率。而垃圾分类带来的减量,以及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很可能被忽视。
按照这个定义计算,如果只计算焚烧、不考虑可回收物回收量,2021年的资源化利用率已经高达58.4%,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60%目标似乎能够轻松提前完成。除了垃圾分类在源头上减少了焚烧量之外,在工厂的投资建设阶段,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能力的过高估计、焚烧企业抢占市场时的产能布局、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目的虚报数据、地区之间难以共享等等,都可能造成垃圾焚烧的产能过剩,即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经营严重依赖政府财政补贴。干垃圾的减少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量的影响十分明显。分类政策减少了垃圾,焚烧炉依然建设不停,中国的垃圾处置政策应该统一标准和更精细化。这个平台由生态环境部主导,从2020年1月起,每日公开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前一日的污染物日均值和运行数据。
而分类实施后干垃圾减少,垃圾焚烧厂呈现吃不饱状态,即焚烧厂因无垃圾可烧而被迫停运的情况。焚烧厂产能过剩住建部自十二五开始对焚烧设定明确考核指标,后又在《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简称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提高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结果显示,5月份全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内停运8499天次,也就是焚烧厂的一个焚烧炉停运一天的情况在这个月内发生了8499次,甚至有部分焚烧炉当月超过一半的时间没有开机。在中国,住建部担任负责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生态环境部负责垃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但是,伴随着分类后垃圾的减量,部分焚烧企业开始吃不饱。按照此定义,2015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仅为15.6%,到2020年底提高到35%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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